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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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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直属事业单位、部管社团:

 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(国家档案局8号令),加强档案业务知识学习,交流档案工作经验,进一步提高各事业单位、部管社团的档案工作水平,我馆将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一期档案业务培训班,并参观湖北省民政厅的档案工作,进行业务交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培训对象

  各事业单位、部管社团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。

  二、培训内容

  1.如何实施本单位档案的综合管理;

  2.如何编制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;

  3. 如何开展声像档案收集与管理。

  三、培训时间

  2007年9月6日—9月10日。为了提高培训效率,参加培训人员由我馆统一组织,于9月5日从北京乘火车出发,9月6日上午抵达武汉,下午开始培训。

  四、培训费用

  此次培训由海南远东会议培训中心承办,培训费为1500元/每人(含资料费)。参加培训人员的交通和食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

 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。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8 月24日前报档案资料馆业务指导室(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职务、电话、手机等),并预付火车票款400元。

  联系人:李 欣

  电话:58123707

  传真:58123702

  

  

民政部档案资料馆

  

二○○七年八月二十二日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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